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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干部高速路撞死人又顶包 单位领导跨省求情

核心提示

过程还原

■2014年2月4日,郑某某在云南自驾游玩时,撞死了当时在高速路上行走的吕某某

■事发后,郑某某驾车逃离现场,后让弟弟顶包未果

■5月28日,大理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郑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向大理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案件审理时,被告人所属单位领导到大理市人民法院以组织的名义为郑某某求情

■7月31日,大理市人民法院判决书发出:判处郑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今年2月眉山市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郑某某在大理市自驾游肇事,撞死路人后,让弟弟顶包。交警识破后,郑某某被检察院诉上法庭。庭审期间,其所在单位领导带着“公函求情”,希望法院对郑某某免予刑事处罚。不过,7月31日,大理市人民法院判决书发出:判处郑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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