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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10名传销人员“经营”困难 靠抢劫“创收”

近日,眉山市东坡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了十名抢劫网友的传销人员。据悉,传销人员参与抢劫案尚属东坡区首例。

传销“经营”困难 众人谋划抢劫“创收”

“现在干我们这行太难了,警方一直在严打!”

“老百姓防范心理变强,‘人头’是越来越难拉到了。”

“发展下线很困难!”········

2014年年初某天,在眉山市东坡区小北街一出租房内,十名(九男一女)传销人员正在向该传销窝点“家长”赵某汇报着工作,但无一例外都是反映经营的步履维艰。

听着一众下线反映的情况,“家长”赵某皱起了眉头:为了逃避警方打击,窝点内的传销分子多处租房居住,组织内部人员较多,生活消耗大,不能发展下线获得提成,导致组织成员生活困难。

考虑到摆在眼前的困难,“家长”赵某开始和下线景某某、虞某某、杨某某、王某某、陈某某、杨某某、吴某某、刘某某、艾某某、王某某(在逃)商量,期望通过某些特殊手段赚点钱来渡过眼前的困境。

就这样,一条通过抢劫网友“创收”的生财计在这个出租房内产生了。

假冒女性交友 出租房内实施抢劫

“创收”计谋划好之后,“家长”赵某开始安排组织成员利用网络假冒女性身份与异地单身男性以交友和结婚为内容进行聊天,熟悉后邀约对方至眉山见面。然后将九名男性成员划分为三组,每次行动时由二组人轮流参加。

2014年4月某天,在网上成功邀约一名未婚男性后,赵某便安排该组织唯一女性成员艾某以网络虚构身份名义将被害人接入眉山市城区小北街附近出租房(该组织租住的三套房之一),六名男性犯罪嫌疑人事先进入出租屋躲藏,被害人进入房间后,六名男性犯罪嫌疑人冲出将被害人按倒并控制在房间内,以让被害人交纳2900元购买传销产品加入传销组织为由,将被害人钱包和手机搜走。然后威胁和殴打被害人说出银行卡密码,由艾某与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将被害人银行卡内金钱取出后交给赵某。

抢劫成功之后,“家长”赵某向其上线交钱购买“产品”后,剩余的钱再按“功劳”分配给自己的十名下线。

到案后,赵某交代,截止案发时,该组织成员已成功实施抢劫10余起。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记者 张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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