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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出台意见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为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建设美丽眉山,近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定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努力让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让美丽城镇与美丽乡村交相辉映、美丽山川与美丽人居有机融合,充分绽放眉山独特的自然生态之美、多彩人文之韵。围绕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做好增强新动能加法和淘汰落后产能减法。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的基本方针,全面打响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通过5年的努力,实现主体功能区布局科学合理,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全面推行,美丽眉山建设取得新成效,着力实现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资源利用更加高效、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态文明重大制度基本建立的目标。

为此,《意见》从加快建立统一衔接的空间规划体系、着力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推动建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体系、积极构建生态环境安全体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树立生态文明社会风尚等方面作了部署。

在加快建立统一衔接的空间规划体系方面,《意见》明确,要全面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合理开发制度,科学划定资源生态红线,构建新型绿色城镇体系,统筹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在着力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方面,《意见》明确,要优化产业布局,积极化解过剩产能,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在推动建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体系方面,《意见》明确,要协同推进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加强资源节约。在积极构建生态环境安全体系方面,《意见》明确,要纵深推进绿海明珠、千湖之城、百园之市“三大生态工程”建设,要打好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在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面,《意见》明确,要健全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标准,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推进市场化机制,健全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在树立生态文明社会风尚方面,《意见》明确,要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培育绿色生活方式,培育生态文化。来源:眉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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