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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发布《20条》“干货实料”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眉山网讯(记者 王琴)

为全面落实丹棱县“工业涅槃行动”计划,鼓励企业做大做强。3月3日,丹棱县人民政府发布了《丹棱县鼓励工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20条》政策(以下简称《20条》)。

《20条》中提到,鼓励招强引优,对新引进固定资产投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主导产业优质项目,亩均投入符合园区投资标准的,投产次年起三年内,根据项目亩均年底地方贡献额大小,按核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1-5%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同时,对新入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其中,当年建成投产入规的加倍奖励;对主导产业类技改项目,在项目投产当年,核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500-1000万元的按5‰、1000万元以上的按1%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此外,鼓励企业创新和人才引进、智能制造、创新产品、争创品牌、开拓市场等方面也奖励丰厚。

记者通过对《20条》梳理发现,这《20条》政策从丹棱实际出发,收集、汇总过去散见于诸多文件中的相关政策后,对标上级要求、对标发达地区,优化完善而最终形成的,涉及招强引优,升规入统、扩产增量、升级改造、加大研发投入等20条政策。每一条都是“干货实料”,接地气,且操作性强。

据该县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发布的《20条》政策,有效期3年。该政策适用工商注册、税收解缴和统计关系在丹棱的工业企业,已奖励规模以上生产性工业企业为主。对于符合本政策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要求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值得一提的是,凡按照招商引资合同约定已享受单独政策优惠的企业和项目,不再重复享受本奖励政策。对投资规模大、产业带动性强、地方经济贡献大的新兴产业或重大产业化项目,按照“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方式专题研究给予政策支持。对当年发生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重大群体性老子纠纷事件、非法生产、偷逃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查处及未完成投资合同履约义务的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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