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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关于眉山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3月27日在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眉山市财政局局长 刘友洪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眉山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

一、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财税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市第三届七次党代会和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精神,认真执行预算法,全面完成了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确定的预算目标任务。

一是财政收支情况。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0.3亿元,同口径增长10%。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16亿元,增长4.3%。

二是民生保障情况。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64.7%,全市全部财政性支出中82.5%用于民生。其中十项民生工程财政投入资金41.2亿元,为计划投入的115.2%;省政府下达的20件民生实事财政投入19.3亿元,为计划投入的121.4%。

三是向上争取情况。到位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123.1亿元。

四是支持发展情况。及时落实工业、现代农业、三产等发展资金,落实天府新区眉山区域、岷东新区、岷江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现代工业新城、铝硅园区、金象园区等补助资金,落实五馆一中心、“四箭齐发”、眉州大道、太和大道、四大文化主题公园、东坡泡菜城、洪雅旅游、青神竹编等重大项目建设资金,促进建设与发展。

五是财政改革情况。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强化预算信息公开。深化乡镇财政规范化管理工作,探索“乡财乡管”。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全市盘活财政存量资金8.4亿元,其中市本级盘活3.1亿元。PPP项目全面落地,眉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正式投产,彭祖新城、天府仁寿大道等5个项目签约进入执行阶段,眉山田园型智能产业新城项目获财政部第三批示范项目,彭山区城乡供水及污水处理项目获四川省示范项目。

六是“两依”建设情况。持续开展全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两依示范点创建,紧紧围绕“六个依法”,创新建立了“1+11+10+1”财政内控体系,把内控制度全面融入财政业务管理系统和办公系统,实现财政业务和内部管理的信息化、程序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如下:

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897,313万元,2016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03,008万元,为预算的100.6%,同口径增长10%。

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为1,247,960万元,执行中发生了以下变动:一是中央和省财政增加各项转移支付补助、税收返还补助和结算补助收入893,22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567,100万元;二是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015万元;三是上年结转项目结余17,806万元;四是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4,903万元;五是收入增收5,695万元。全市地方一般公共总预算支出相应变动为2,804,705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变动为2,189,502万元。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160,095万元,为预算的98.7%,增长4.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0,995万元,增长13.7%;公共安全支出114,189万元,增长8.9%;教育支出378,455万元,增长1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244万元,增长4.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1,282万元,增长5.9%;节能环保支出48,278万元,增长8.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60,784万元,增长8.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6,817万元,增长30.6%;住房保障支出87,422万元,增长14.8%。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3,008万元,加上级返还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1,243,87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567,1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01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7,806万元,调入资金34,903万元,收入总计2,804,705万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60,09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9,938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549,7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金35,565万元,收支品迭滚存结余29,407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的支出。

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000,000万元,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994,715万元,为预算的99.5%,下降20%。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148,200万元,下降9.8%。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基金收入994,715万元,加上年结余57,31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8,15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663,700万元,减基金预算支出1,148,2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107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501,100万元,调出资金33,081万元,滚存结余62,396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数331,134万元,执行数为345,046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数266,286万元,执行数为246,177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98,86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59,956万元。

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186,346万元。2016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9,188万元,为预算的85.4%,下降8%。

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为254,134万元。执行中发生了以下变动:一是中央和省财政增加各项税收返还补助、转移支付补助、专款补助和结算补助收入261,036万元,二是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21,200万元;三是上年结转项目结余13,101万元,四是收入短收27,158万元,五是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0万元,六是调入资金7,148万元,七是下级上解收入5,123万元。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总预算支出相应变动为854,584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变动为324,203万元。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04,330万元,为预算的93.9%,下降15.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255万元,增长12.2%;公共安全支出36,546万元,增长27.3%;科学技术支出2,148万元,增长74.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048万元,增长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70万元,增长0.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937万元,增长5.5%;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27,491万元,增长24.3%;节能环保支出11,375万元,增长4.3%;教育支出23,014万元,增长1.6%。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9,188万元,加上级返还性收入和转移支付收入328,82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21,200万元,上年结转项目结余收入13,10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0万元,调入资金7,148万元,下级上解收入5,123万元,收入总计854,584万元;减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4,33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64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59,00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02,465万元,地方政府转贷支出62,2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金4,076万元,收支品迭滚存结余19,873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的支出。

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320,000万元。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36,704万元,为预算的105.2%,增长18.3%。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54,837万元,增长25.4%。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基金收入336,704万元,加上年结余41,58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5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65,30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63万元,减基金预算支出354,83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63万元,补助下级支出9,76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2,000万元,地方政府转贷支出20,000万元,调出资金7,144万元,滚存结余41,091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161万元,执行数为226万元,为预算的140.4%;支出预算为161万元,执行数为226万元,为预算的140.4%。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数258,386万元,调整预算数271,262万元,执行数为271,262万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数212,500万元,调整预算数192,886万元,执行数为192,886万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78,37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97,763万元。

上述全市和市本级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及平衡情况是按照全市和市本级收支执行快报数据汇编的,决算正式编审结束报省财政厅批复后,还将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各位代表,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回顾过去的五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千方百计稳增长,精打细算保运转,坚定不移促转型,尽心竭力保民生,全力以赴推改革,未雨绸缪防风险,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为经济社会发展保持良好势头提供有力支撑。

五年来,财政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1年的34.1亿元增加至2016年的90.3亿元,年均增长17.6%,迈上90亿元台阶。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过攀枝花市和达州市,全省排名提升2位,稳定在全省第9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2011年的118.9亿元跃升至2016年的216亿元,年均增长10.4%,全省排名提升2位。

五年来,支持经济发展积极稳健。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不断增添创新举措,确保财政资金用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动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政府投资保持稳定增长,全市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累计75.4亿元,有力地支持了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向上争取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截至2016年共争取216.4亿元,居全省前列。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完善支农惠农财政政策机制,农民收入稳步增长,五年来安排用于“三农”方面的资金累计达到137.6亿元。

五年来,民生保障水平显著提升。牢固树立“发展愈是向前,愈要体现到人民生活改善上”理念,加快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步伐,不断提高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民生投入力度前所未有,连续实施“十项民生工程”,20件民生大事,累计投入财政性资金1,143.5亿元,全市全部财政性支出中用于民生的比重稳定在80%以上。

五年来,财政改革建设成果丰硕。认真落实预算法,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加强“四本预算”资金统筹力度,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建立健全以产业引导基金、财政贴息等间接方式为主的财政支持体系。围绕全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创建,创新实施了“四个一”机制,扎实推进财政内部控制建设,创新建成“1+11+10+1”内部控制体系,工作经验被财政部推广。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财政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新常态下经济发展面临转型升级,实体经济面临困境,财政增收压力巨大;财政收入总量仍然较小,民生改善、脱贫攻坚、城乡统筹和社会事业发展等刚性需求大,收支矛盾突出;财政保障范围拓展,资金监管点多面广,监督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地方财政收支预算编制原则为:坚持统筹整合,集中财力办大事,集中资金保重点;坚持零基预算,全面实施项目经费和部门经费零基预算,全面梳理产业发展和部门项目资金,按照绩效原则安排预算;坚持过紧日子,优先保障机关事业人员工资津贴、公务用车改革补贴等个人支出,重点保障民生支出,严格遵循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六个坚持”,依法依规严控三公经费。

(一)全市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960,000万元,同口径增长8%,加预计省转移支付和返还性收入561,874万元,调入资金22,416万元,减上解支出4,084万元,预计当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可用财力1,540,20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40,206万元。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主要项目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9,457万元,增长8.5%;公共安全支出94,778万元,增长8.8%;教育支出250,577万元,增长11.4%;科学技术支出8,648万元,增长10.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756万元,增长1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562万元,增长1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3,909万元,增长113.7%;农林水支出106,636万元,增长14.2%;城乡社区支出104,953万元,增长18.4%;交通运输支出62,852万元,增长19.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42,044万元,增长10%。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为792,960万元,相应安排基金支出预算792,960万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数365,948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数165,181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本年预算结余100,767万元,年末滚存预算结余560,724万元。

以上全市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是根据2016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收支政策代编的,请予审查。待市、区县预算编制完成汇审后,再将汇总情况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市本级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189,660万元,加预计省返还性收入和转移支付收入171,726万元,调入资金22,416万元,减补助下级支出5,594万元和上解上级支出1150万元,当年可用财力377,05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77,058万元。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的主要项目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910万元,增长4.5%;公共安全支出27,740万元,增长7.7%;教育支出22,506万元,增长10.2%;科学技术支出2,055万元,增长10.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834万元,增长1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25万元,增长1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6,736万元,增长1053.8%;农林水支出21,058万元,增长4.6%;城乡社区支出40,015万元,增长10.5%;交通运输支出35,685万元,增长4.5%;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0,056万元,增长3%。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89,910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175,100万元,车辆通行费收入3,68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2,364万元,城市公用附加收入2,40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360万元等。相应安排基金支出预算189,910万元。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57.5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要求,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57.5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数293,006万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数209,833万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结余83,173万元,年末滚存预算结余380,937万元。

(三)岷东新区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中,岷东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12,152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1,172万元、非税收入980万元;加东坡区划转托管富牛镇支出基数1,481万元,调入资金2,076万元。相应安排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709万元,主要安排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2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489万元、教育支出1,538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2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901万元、农林水支出3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1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190万元、其他支出1,160万元。岷东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60,000万元,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60,000万元,用于城乡社区支出。

以上市本级(含岷东新区)地方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

按照预算法要求,将106个市级部门2017年的综合预算提交大会,请一并审查。

三、主动作为,奋力冲刺,确保2017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2017年是本届市委、市政府任期的开局之年,是“两个率先”决胜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各项决议,严格执行预算法,为决胜“两个率先”,建设天府新区增长极、大都市区新高地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攻坚克难,多措并举组织财政收入。完善征收机制,发挥涉税信息平台和非税平台作用,激发征缴活力,严格执行税收征缴法律法规,管控征收风险。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清理盘活存量资金。积极向上争取,扎实做好2017年度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争取工作,努力争取中央、省专项资金。

(二)统筹调度,有力有序保障财政支出。财政支出安排坚持“两保一转”。保运转方面,保障基本支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坚持厉行节约,控制压缩“三公”经费。保民生方面,落实继续实施的民生政策,统筹协调扶贫攻坚、民生工程、藏区支持政策,扎实抓好各项民生事项的落实,确保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63%,财政性支出的80%以上用于民生。转变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方面,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的引导带动作用,运用财政杠杆吸引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眉山经济社会发展。

(三)加力增效,科学施策推进财政改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化解煤炭等行业过剩产能,盘活工业企业闲置资产,设立农业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和奖励扶持资金,全面实施征地拆迁对象的货币化安置,大力推进PPP项目和政府性投资基金。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继续落实营改增试点、资源税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优化市与东坡区、彭山区的财税体制。推进债务管理改革,全面编制政府债务收支预算加快推进存量债务置换,继续开展“偿债、清欠、解困、搞活”专项工作。

(四)依法理财,规范管理提高财政绩效。完善“四本预算”,推动部门深化预决算公开。继续深化“两依”示范创建,接受省财政厅对市州财政“两依”状况的全面评估。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债务风险防控,定期向人大报告债务情况。扎实开展“七五”普法,着力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主动接受监督,及时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断提高财政管理质量。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六个坚持”,坚持《财政管理约法十章》、《财政干部廉洁从政“八个严禁”》等规章制度,严肃财经纪律,落实“三张清单”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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