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社局关于公布2019年度职工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12-27 08:48:19 来源: 编辑:admin_ws 评论:0 点击: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本级各参保单位及个人:
根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眉府办发〔2014〕74号)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我市2019年度职工医疗保险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最低缴费基数
2019年度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4367元/月。
二、个人账户周岁增资额
2019年度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周岁增资额为11元/周岁。
三、补充医疗保险费
2019年度我市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费为320元/人。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8日
来源:眉山人社局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火锅底料”抽检报告:这些特别好吃的店放了“吗啡”,一周成瘾!
下一篇:元旦期间眉山这些地方极易拥堵,尽量绕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