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教不改的惯犯,眉山六旬老太街头扒窃被再次刑拘....
2018-06-13 08:40:31 来源: 编辑:admin_ws 评论:0 点击:
6月6日上午8时许,在崇仁镇黄山街,有一“妇女”扒窃他人财物时被群众发现,随即群众打电话报警。接警后,崇仁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让办案民警大跌眼镜的是,这位面容稍显年轻的妇女宋某某居然已经61岁了,东坡区思蒙镇人。宋某某在2013年和2015年因扒窃先后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两次拘役都是三个月,系惯犯。
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普法小贴士
惯犯指以某种犯罪为常业,或者以犯罪所得为其生活和挥霍主要来源,或者犯罪已成习性,在较长时间内,反复多次地实施某种危害社会行为的犯罪,如"以赌博为业"的常业犯和"惯窃"、"惯骗"的常习犯。常业犯,又称常业惯犯,即以某种犯罪为职业,经常进行某种犯罪活动。常习犯,又称常习惯犯,即已形成某种犯罪习性,并可能以犯罪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或挥霍来源。经常犯罪而屡教不改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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