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人办事不必再东奔西跑,以下这些“奇葩”证明将全部取消......
2017-09-29 08:52:34 来源:眉山全搜索综合 编辑:admin_zy 评论:0 点击:
now,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有的证明,你再也不用了。
近日,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保留和取消村(社区)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
《通知》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关于“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的要求,减少烦扰群众办事的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加快推进服务型、效能型政府建设。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成都市清理村(社区)证明经验做法的通知》(川办函〔2017〕117号)要求,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经认真清理和规范,市政府决定保留村(社区)证明事项19项,取消村(社区)证明事项84项。
红头文件请看▼
保留的证明事项有哪些呢?共有19项,请仔细阅读。▼
眉山市保留的村(社区)证明事项清单
(共19项)
眉山市保留的村(社区)证明事项清单
(共19项)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要求开具单位 |
用途 |
1 |
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
市、县(区)工商局 |
依法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备案),公示企业法定的送达地、确定企业司法和行政管辖地;明确企业实际从事生产、销售、仓储、服务等经营活动的所在地(仅限于无产权证书、住改商) |
2 |
农村承包经营权变更事项证明 |
市、县(区)国土局 |
办理户主、田块变更 |
3 |
婚育情况证明 |
市、县(区)卫生计生部门 |
申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申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申请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病残儿医学鉴定(事实婚姻、结婚证遗失、婚育情况复杂等情况需要出据此类证明) |
4 |
农村居民认定 |
市、县(区)卫生计生部门;市、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申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用于农村居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户口薄不能直接体现和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情况下) |
5 |
经济困难证明 |
市、县(区)司法局;市、县(区)卫生计生部门 |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 |
6 |
社区矫正相关证明 |
市、县(区)司法局 |
掌握社区服刑人员信息 |
7 |
居民变卖(或交换)安置房证明 |
公证处 |
居民安置房交换或变卖 |
8 |
亲属关系证明 |
市、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公证处 |
用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户口簿不能直接体现和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情况下);办理财产继承、领取保险、抚恤金等;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界定家庭成员、监护(亲属)等各种亲属关系;办理继承类公证; |
9 |
地址证明 |
市、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
证明门牌号有误以变更门牌号;确定该房屋在**街**号 |
10 |
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
市、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
国有、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 |
11 |
学生资助申请表 |
市、县(区)教体局 |
申请减免保教费资助、寄宿生生活补助、普高免学费资助、普高国家助学金资助、中职免学费资助、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高校困难新生入学资助 |
12 |
农村地区户口分户、村委会确认户内人员同意分户的协议 |
市、县(区)公安机关 |
农村地区户口分户 |
13 |
户籍迁入迁出证明 |
市、县(区)公安局 |
证明当事人户籍迁移情况 |
14 |
迁入公共集体户证明 |
市、县(区)公安机关 |
迁入街道办集体户 |
15 |
农村房屋无产权证证明 |
市、县(区)公安机关 |
农村地区户口迁移(有房无证)未确权且未拆迁住房的提供 |
16 |
在农村牧渔等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满5年的证明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面向优秀农民定向招录公务员 |
17 |
长期异地居住证明 |
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证明长期异地居住,用于异地报账 |
18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村民委员会书面意见 |
市、县(区)城乡规划局 |
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前置条件 |
19 |
收养登记中,当事人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生父母为送养人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证明 |
县(区)民政局 |
收养登记 |
附件2
总共取消了84项证明!!!
总共取消了84项证明!!!
总共取消了84项证明!!!
眉山市取消的村(社区)证明事项清单
(共84项)
序号 |
证明材料 |
要求开具单位 |
用 途 |
1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申请书 |
市、县(区)畜牧局 |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审批 |
2 |
对参战参试人员无工作单位、无固定收入的证明 |
市、县(区)民政局 |
用于参战参试人员申请 |
3 |
对参战参试人员农村籍人员身份的证明 |
市、县(区)民政局 |
用于参战参试人员申请 |
4 |
异地安置退役士兵家属提供城市(农村)居住证明 |
市、县(区)民政局 |
退役士兵异地安置 |
5 |
提取档案介绍信 |
市、县(区)档案局 |
提取档案介绍信 |
6 |
变更门牌号证明 |
市、县(区)工商局; 市、县(区)卫生计生部门 |
证明门牌号有误以变更门牌号 |
7 |
地址证明 |
市、县(区)工商局; 市、县(区)卫生计生部门 |
证明该房屋在XX街XX号 |
8 |
房屋商用证明 |
市、县(区)工商局; 市、县(区)卫生计生部门 |
办理工商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要求出具房屋使用性质,有房产证也要出具。 |
9 |
自建房证明 |
市、县(区)工商局; 市、县(区)卫生计生部门 |
自建房证明 |
10 |
无产权房证明 |
市、县(区)工商局; 市、县(区)卫生计生部门;市、县(区)公安局 |
开具无产权房证明或证明当事人的房屋产权正在办理中(用于迁户、开店等) |
11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
农村产权交易所 |
办理交易鉴证 |
12 |
农业机械驾驶、操作员证照遗失证明 |
农机监理 |
补办农业机械驾驶、操作员证照 |
13 |
对新建或迁建100千瓦以上农村机电提灌站申请报告 |
市农业局 |
对新建或迁建100千瓦以上农村机电提灌站的审批 |
14 |
对新建或迁建100千瓦以下农村机电提灌站申请报告 |
县(区)农业局 |
对新建或迁建100千瓦以下农村机电提灌站的申请审批 |
15 |
非政府投资或补助的农村能源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的备案申请报告 |
县(区)农业局 |
非政府投资或补助的农村能源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的备案 |
16 |
生产基地证明(含品种、面积、产权、村委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村委公章,原件) |
县(区)农业局 |
种子生产许可证 |
17 |
蔬菜安全证明(农村) |
县(区)农业局 |
证明主产蔬菜安全问题 |
18 |
堤灌站选址证明(所在村民委员会的书面证明) |
县(区)农业局 |
对新建或迁建100千瓦以上农村机电提灌站的申请 |
19 |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登记发放备案申请书 |
县(区)农业局 |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登记发放备案 |
20 |
婚姻状况证明 |
市房地产管理局 |
核实婚姻状况 |
21 |
关系证明 |
市房地产管理局 |
证明直系亲属关系,商品房备案合同更名 |
22 |
夜间施工谅解协议书 |
市房地产管理局 |
夜间施工 |
23 |
房屋产权证明 |
市、县(区)工商局 市、县(区)卫生计生部门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核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遗失补办 |
24 |
接受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
市、县(区)卫生计生部门 |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 |
25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市、县(区)卫生计生部门 |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26 |
再生育申请审批 (婚育情况证明) |
市、县(区)卫生计生部门 |
办理再生育申请审批事项
|
27 |
终止妊娠证明 |
市、县(区)卫生计生部门 |
医院要求社区出具畸形胎儿建议终止妊娠证明 |
28 |
木材合法来源问题 |
市、县(区)林业局 |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零星林木不办理采伐证,故要求办事群众在办理此类木材运输许可时,要有村委会(及以上部门)出具的木材合法来源证明 |
29 |
社区服刑人员解除矫正证明 |
市、县(区)司法局 |
证明矫正完成 |
30 |
社区人员矫正签到盖章 |
市、县(区)司法局 |
记录矫正人员信息 |
31 |
无其他执业证明 |
市、县(区)司法局 |
专职律师执业申请 |
32 |
财产继承情况证明 |
公证处 |
用于证明当事人的财产由谁来继承 |
33 |
有无非婚生育证明 |
公证处 |
财产分割、继承 |
34 |
更改民族成分申请书 |
市、县(区)民宗局 |
更改民族成分 |
35 |
社会实践证明 |
市、县(区)教体局 |
证明学生假期社会实践 |
36 |
适龄儿童入学证明 |
市、县(区)教体局 |
适龄儿童入学证明 |
37 |
适龄儿童未入学证明 |
市、县(区)教体局 |
适龄儿童未入学原因证明 |
38 |
学校三好学生等评选证明 |
市、县(区)教体局 |
学校评选三好生等荣誉,有社区开具证明在家庭及社区中表现优异 |
39 |
犯罪记录证明 |
市、县(区)教体局 |
证明居民无犯罪记录 |
40 |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
市、县(区)教体局 |
教师资格认定 |
41 |
家庭状况证明 |
市、县(区)教体局 |
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学生申请办理各类教育资助 |
42 |
地籍调查表 |
不动产登记中心 |
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
43 |
房屋遗失补证无异议证明 |
不动产登记中心 |
国有和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产权遗失补证登记 |
44 |
公告意见 |
不动产登记中心 |
产权证书遗失补发公告 |
45 |
公示照片 |
不动产登记中心 |
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
46 |
情况说明 |
不动产登记中心 |
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
47 |
婚姻证明 |
不动产登记中心 |
证明未婚、离婚未再婚等 |
48 |
证明农房姓名更正加减名字 |
不动产登记中心 |
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 |
49 |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证明 |
不动产登记中心 |
证明申请主体合法性 |
50 |
婚姻证明 |
市、县(区)公安局 |
证明未婚、离婚未再婚,以及结婚证遗失,查无档案,证明夫妻关系等 |
51 |
孩子出生上户证明 |
市、县(区)公安局 |
证明新生儿在我村落户 |
52 |
实际居住证明 |
市、县(区)公安局 |
用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址变更、更正 |
53 |
加油站买油证明 |
市、县(区)公安局 |
证明买油用于给汽车加油之外的其它合理用途 |
54 |
业委会刻章证明 |
市、县(区)公安局 |
业委会刻章证明 |
55 |
原户籍地址已不存在证明 |
市、县(区)公安局 |
居民原居住地因土地征用不存在 |
56 |
流动人口居住证明 |
市、县(区)公安局 |
证明流动人口居住在本村(社区) |
57 |
机动车在使用证明 |
市、县(区)公安局 |
机动车在使用证明 |
58 |
车辆信息证明 |
市、县(区)公安局 |
用于驾驶证年审、车辆上户、车辆年审 |
59 |
戒毒证明 |
市、县(区)公安局 |
换领驾驶证 |
60 |
老年服务金卡、身份证、银行卡等各种证照的遗失证明 |
市、县(区)公安局 |
证件、银行卡补办 |
61 |
门牌号更换证明 |
市、县(区)公安局 |
更换门牌号 |
62 |
农村地区居民添加职业证明 |
市、县(区)公安局 |
申请迁入者职业 |
63 |
农村地区实际居住证明 |
市、县(区)公安局 |
申请迁入本农村地区 |
64 |
入住证明 |
市、县(区)公安局 |
购房入户、市内移居 |
65 |
同一人证明 |
市、县(区)公安局 |
补办身份证 |
66 |
无产权证明 |
市、县(区)公安局 |
市外迁移类,全域迁移 |
67 |
证件及重要档案资料遗失证明 |
市、县(区)公安局 |
民政、银行、保险公司 |
68 |
从未就业证明 |
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证明当事人从未就业 |
69 |
在业、从业情况证明 |
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证明在业、从业情况 |
70 |
《中国共产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
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转接流动党员党组织关系 |
71 |
灵活就业证明 |
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办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证明当事人属灵活就业 |
72 |
失地证明 |
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证明当事人为失地农民 |
73 |
创业担保贷款证明 |
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证明当事人为辖区内居民并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
74 |
按月供养工伤者资格认证 |
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证明按月供养工伤者健在 |
75 |
个人无工作证明 |
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男职工报销生育保险时证明无工作 |
76 |
继承人关系证明 |
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证明亲属关系,以发放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 |
77 |
外伤病人提供所在村(社区)外伤证明 |
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了解外伤原因,判断是否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
78 |
小额担保贷款证明 |
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个人小额担保贷款初审证明 |
79 |
就业困难人员证明 |
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80 |
村(社区)开具的探亲、旅游等证明 |
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证明参保人在异地发生的住院费用是否符合异地就医报销的条件 |
81 |
种植、养殖创业证明 |
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用于创业担保贷款户的创业证明 |
82 |
参保人员、退休人员死亡证明(无火化证明的、无户籍注销信息的) |
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参保人员、退休人员死亡证明 |
83 |
夫妻只生育一孩死亡证明 |
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失独证 |
84 |
健在证明 |
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证明此人健在,以及身体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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