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眉山一女子微博公然辱警被拘留
2020-08-03 16:11:20 来源:仁寿县公安局 编辑:admin_fyp 评论:0 点击:
警察的执法权威与尊严
承载了国家法律的权威与尊严
保障民警依法履职
就是维护国家法律尊严
2020年7月27日21时许,胡某某(女,40岁,仁寿人)通过某平台预约顺风车从仁寿县黑龙滩镇到成都龙泉驿区。因该车迟到,途中胡某某与司机及同车人员发生争吵。途径仁寿县龙正镇时,胡某某报警,我局龙正派出所民辅警出警。
经出警民辅警现场调解,胡某某与司机、同车人员达成协议,均同意胡某某取消订单,平台退回胡某某乘车款。民警按照当场调解的情况制作了简易调解协议书 ,司机、同车人员及胡某某均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表示同意调解结果。
7月28日零时,胡某某通过微博无理指责民警颠倒黑白、偏袒对方、乱写协议,并发布出警民警近身照片。同日10时许,龙正派出所所长通过电话向胡某某询问情况与其沟通后,胡某某又发布微博对龙正派出所所长进行侮辱、诽谤,并自行留言作出侮辱性评论。7月29日17时许胡某某再次通过微博发表不实内容,在网络上起哄闹事制造影响。
目前,违法行为人胡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仁寿公安提醒↓↓↓
网络亦非法外之地
网民在网络上发表言论
要恪守真实客观的基本原则
注重网上道德
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逞一时口快,换来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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