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780余亩土地征收的通告!看看有没有你家的!
2019-07-04 09:32:57 来源:眉山市人民政府 编辑:admin_ws 评论:0 点击:
征收土地的通告来了!
不知道哪些小伙伴会激动一下呢?
小编从市政府得知
本次征收共780余亩
赶紧来看看
征收土地范围
眉山市东坡区大石桥街道白玉社区5组,田店社区2、3、4、5、6、7、8组范围内共52.0480公顷(780.72亩)农村集体土地。
征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标准。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统一年产值(3.645万元/公顷)的10倍;征收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按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减半执行。
(二)安置补助费标准。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依据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按以下标准计算:人均耕地1亩及以上的,每亩耕地按统一年产值(3.645万元/公顷)的6倍计算;人均耕地1亩以下的,每个安置人口按统一年产值(3.645万元/公顷)的6倍计算。征收非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减半执行。
(三)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标准。
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眉山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12〕94号)规定执行。
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征地涉及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员依法登记为城镇居民,由东坡区人民政府妥善安置。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所有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到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怎么样,有哪些小伙伴在征收范围内的,举个爪让我们认识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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