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提示]关于眉山城区禁止货运和工程车辆通行的通知
2014-09-16 11:12:43 来源: 编辑:admin_zxm 评论:0 点击:
为提高中心城区道路通行能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降尘、降噪,净化城市环境,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群众出行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经市政府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规规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禁止所有货运和工程车辆在眉山城区通行。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行车辆
(一)货运车辆:除大件运输车辆以外的大型、中型载货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拖拉机)。
(二)工程车辆:混凝土搅拌车、挂车、挖掘机、装载机、吊车、拖拉机。
二、禁行区域
禁行区域:岷江一桥——苏湖路——一环南路——一环西路——三苏大道——铁环东路——眉州大道——玉屏街——科工园三路——东坡大道——阜成路——青衣街——眉州大道——湖滨路全段构成的封闭区域内所有道路(其中一环南路、一环西路、三苏大道、铁环东路、湖滨路为禁行路段)。
三、过境货运和工程车绕行线路
凡过境的货运和工程车辆必须按如下线路绕行(双向通行):
(一)S103线绕行线路
乐山方向——S103线——进站路——工业环线——眉州大道——玉屏街——科工园三路——S103线——成都方向
(二)S106线绕行线路
洪雅方向——眉州大道——玉屏街——科工园三路——东坡大道——阜城路——青衣街——仁寿方向
(三)泡菜园区至成都、乐山、仁寿、洪雅方向
泡菜园区——老S106线——崇礼——蟆颐观——S106线——分别至成都、乐山、仁寿、洪雅方向
四、对需进入禁行区内的货运、工程车辆实施办证通行
(一)运送鲜活农产品、生产生活必需品车辆,确需进入禁行区域的,直接到目的地所属公安交警大队办理临时通行证。
(二)建设工地的渣土、砂石车辆须经建设、城管部门出具许可后到目的地所属公安交警大队办理临时通行证。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行区域通行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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