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征收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通知正式公布!
2019-06-12 09:32:47 来源:眉山人民政府 编辑:admin_ws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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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补偿标准:川府函[2012]94 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眉山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 补偿标准的批复
川府函[2012]94 号
眉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修订成果的请示》(眉府〔2012〕25 号)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你市修订上报的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在征地补偿安置中要本着必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时调整不适应的补偿标准,按程序报批。规定标准外的补偿项目,各地应参照规定标准中相近情况补偿,不能参照的,参照市场价格,按实际损失合理补偿。
附件:
1.眉山市征收土地青苗补偿费标准表
2.眉山市房屋重置价格标准表
3.眉山市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表
4.眉山市零星林木补偿标准表
5.眉山市成片林木补偿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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