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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教不改!二次酒驾无牌无证 驾驶员不知悔改再落法网

一次酒驾不知悔改,明知故犯,而且还屡教不改,心存侥幸。2019年3月18日13时57分,在金象大道民警对苏某例行检查时发现该摩托车驾驶员不仅无法解释未悬挂号牌的情况而且无法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在交谈期间驾驶人满嘴酒气。

经对苏某现场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苏某的酒精含量为31.5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更让民警惊讶的是该驾驶人不仅酒后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上路,在2016年4月11日14时25分,苏某曾经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查获并给予处罚。苏某的行为涉嫌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最后,民警依法给予苏某行政拘留十日,并于2019年3月20日送至眉山拘留所执行。

民警提醒,人生中有一次酒驾,将会终生记录在案,二次酒驾会加重处罚失去驾驶资格。因此,作为驾驶员请您一定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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