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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出现违规问题 眉山市纪委通报4起典型案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严明纪律,巩固提升扶贫领域“3+X”专项治理成果,现通报四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1

 

       东坡区盘鳌乡张庙村党支部书记史之乾等人易地搬迁失职渎职问题。

2016年底,盘鳌乡张庙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谢某,符合政策申请易地搬迁,选址在一山脚下,按程序上报审核同意后,由村上统一安排承建。2017年7月,房屋主体工程基本完工时,房屋背后的山体因一场大雨出现整体平移,经评估,该房屋存在地质安全隐患。2017年12月,谢某另择址重建,原建房屋拆除复耕,造成损失7万余元。 史之乾、村主任张建对选址没有认真把关,应当预见山脚下的房屋存在安全隐患而未预见。史之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仁寿县文宫镇安顺村党支部书记潘六明等人在确定精准贫困户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

2015年,潘六明在安顺村精准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导致该村不符合条件的杨某与其已分户的父亲未经评议,作为一户被纳入精准贫困户;仁寿县住建局干部、安顺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吴建未认真开展摸底调查,未及时发现该问题。2015年11月,杨某父亲去世后,吴建未组织核实清理,导致杨某继续作为精准贫困户。2016年,在精准扶贫“回头看”工作中,潘六明同意杨某本人退出精准贫困户,由户口不在该村的杨某妻子谢某作为户主,纳入精准贫困户,继续享受扶贫政策。潘六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吴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仁寿县汪洋镇五爱村党部书记付礼学等人违规评定贫困户和弄虚作假应付检查问题。

2014年6月,付礼学和村主任梁昌利在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工作时,未经村评议和入户调查,将该村有车有房、经营养鸽场的村民蒋某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2016年10月,为迎接脱贫攻坚检查,付礼学、梁昌利会同该村其他村干部,制定蒋某脱贫的虚假帮扶措施。付礼学、梁昌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青神县黑龙镇桥楼村文书滕志勇等人在低保动态管理中履职不力问题。

2012年2月至2017年6月,滕志勇和村主任曾志军在低保管理工作中,未按照动态管理要求,对同时领取低保金和养老金的问题进行认真清理,导致该村既领取养老金又领取低保金的村民魏某、刘某从2012年至2017年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1.43万元。滕志勇、曾志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微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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