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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实行出租汽车驾驶员“黑名单”制度 3年不得入行

为提高出租汽车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眉山市结合实际特制定《眉山市出租汽车驾驶员“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管理,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经营行为。《制度》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如出现管理制度中所列的违规行为,在查证属实后将被列入“黑名单”。一旦进入“黑名单”,市运管处将责令出租汽车企业辞退或解聘该驾驶员,并在3年内禁入全市出租汽车行业,全市范围内出租汽车公司也不得聘用,3年后经培训考试合格,可再次应聘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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