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光华等5名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公示
2019-06-19 10:12:57 来源: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admin_ws 评论:0 点击: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刘光华等5名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
提前退休的公示
经审查,原眉山芒硝厂刘光华等5人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举报电话: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28)38168560,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科(028)38166135。
2019年5月15日
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工种 | 从事年限 |
原眉山芒硝厂 | 刘光华 | 男 | 1963.12 | 干燥 蒸发 | 9年以上 |
原眉山芒硝厂 | 江金华 | 男 | 1964.2 | 掘进工 | 9年以上 |
原眉山县磷肥厂 | 陈 刚 | 男 | 1964.4 | 司炉工 | 9年以上 |
原眉山县瓷厂 | 罗小林 | 男 | 1962.12 | 砖机、压砖 | 10年以上 |
原成都邮电通信设备厂 | 陈利梅 | 女 | 1974.1 | 零装工 | 8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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