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省消委中消协发布春节消费警示 防促销“陷阱”
【2012年1月12日13:51】  来源:【四川农村日报】 编辑:方亚旗
 

2012年春节来临之际,正值购物、餐饮消费的高峰期,为使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四川省消委会联合中消协日前针对春节期间消费发布了消费警示。其中,四川省消委会关注的是促销陷阱
     
省消委会提醒市民,外出就餐时,无论消费金额多少,都应查看账单,做到心中有数。否则,很容易被暗算多收钱。
     
依照相关法规规定,商家应提前将收费情况向顾客明示,向顾客说明茶位费、服务费等收费项目。目前大小餐馆在茶位、纸巾、小食、服务费等项目上的收费不尽相同,极少商家会主动说明。如果不问明白,很容易被商家悄悄收了小费。
     
外出就餐结账时,有的餐馆表示发票刚刚用完,拒绝提供发票。发票是消费者的消费凭证,不管消费金额大小,消费者都可理直气壮地坚持索要足额发票。如果商家拒绝,可要求在总账中减免与税额相当的费用。

    春节前后,一些商店多会采取换购促销的方式,只要消费者购买的商品达到了一定数额,凭购物小票,再增加一定数额的钱,就可买到让利换购商品,以此吸引消费者购物。这是打着实惠的旗号,其实商家推出换购的消费方式,也是一种促销方式,消费者应理性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