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洪雅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将军工业园区土地实施开发整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商。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将军工业园区土地开发整理。
2、项目业主:洪雅发展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位置:将军乡杨场村,将军工业园区规划区范围(川府土[2006]714号批复)。东至城东电站右岸堤防后排洪沟20米,南临城东电站大坝公路(河儿口)以北约1.8公里,西临罗庙村8、7、6组,杨场村7组,北至将军工业园区(洪雅恒星木业有限公司)。
4、土地性质:国有工业用地。开发所形成的土地用于将军工业园区工业开发。
5、项目规模:土地开发整理面积1000亩。
6、开发整理期限为1.5年(即:2010年3月至2011年9月)。
二、开发条件
1、土地开发整理所取砂石料可用于经营(经四川省冶金地质勘察院初步核查,砂石覆盖层0.3-1米,厚度3-6米,平均开采深度为4米,储量约320万立方米,可供开采约270万立方米,按利用率80%计,可开采利用210万立方米)。项目签约前开发商一次性交砂石价款1800万元(含国家规定税费)。
2、土地整理开发,分10个标段进行,每标段约100亩,每标段砂石开采后及时回填(回填料为页岩,回填密实度达85%以上),所产生的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3、土地整理开发,每标段开挖时交纳回填保证金200万元,回填完毕经业主验收合格后退还。
4、土地整理开发区内临时道路、设施由开发商负责。
5、土地整理开发所开采的砂石,由开发商另行选址堆放,不得影响土地开发整理。
6、开发期限为1.5年(即:2010年3月至2011年9月),逾期业主将收回土地整理开发权。
7、土地开发整理中的地方协调工作由地方政府负责,涉及相关费用由开发商负责。
三、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报名,报名时交纳各类资料费1万元。
四、报名时需准备资料
洪雅县将军工业园区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方案和《承诺书》。
五、其它事宜
1、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资料,请向洪雅发展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索取。
2、报名地点:洪雅县发展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县国土资源局底楼)
3、报名时间:2010年3月10日—2010年3月16日
4、联系人:王茂军
5、联系电话:028-37406300
洪雅发展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