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不松懈查处力度 眉山连续44年来无重大森林火灾
【2010年3月6日9:23】  来源:【四川新闻网-眉山日报】 编辑:周晓敏
 

  2月21日,在东坡区三苏乡陈沟、三苏两村所辖的茂密森林里,正沿山巡查的护林员韩文俊告诉记者:“我负责看护这片2000多亩森林,春季防火更是马虎不得,因为山林处在三苏湖景区,春节燃放鞭炮、祭祖上坟烧纸、烟头乱丢、小孩玩火等极易引发森林火灾。”这是该区推进森林防火制度体系建设,实现连续44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的一个侧面。

  据介绍,该区现有林地面积53万多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4.37%,森林防火工作压力历来较大。对此,在全市率先制定和完善了《眉山市东坡区森林防火工作制度体系》,区、乡(镇)两级森林防火指挥都建有完整的应急预案,使森林防火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正轨。

  新购置油锯10台,风力灭火机5台,桶式灭火枪55个,以及其他灭火工具2000余把等先进装备,并分别配备到林区重点乡镇,在全区、乡(镇)、村共组建了一支4000多人的应急和扑火队伍,逐个全部登记在册,去年春季结合灭火技能培训,先后在万胜、盘鳌两乡镇集中开展森林扑火演练,林区乡镇也分别进行以实战演练为主的扑火技能培训,有效地增强了扑火队员的应急能力和实战水平,使之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坚持林区村组干部和村民挂牌轮流值班制度。全区14个林区重点部位配备了28名专业巡山护林员,实行分片包干,看护责任到人,常年巡山护林,确保无森林火灾发生。围绕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板报、厨窗、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去年共散发《森林防火条例》等资料3500余份(册),使之做到家喻户晓,使森林防火深入人心。

  加大对发生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该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则不清不放过、责任人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教训不吸取不放过),依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对肇事者严肃处理,先后查处违规用火案件4起,震慑了肇事者,警示教育了群众。(蒋一惠 刘志清   陶广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