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2009年11月26日17:19】  来源:【眉山信息】 编辑:孟鑫
 
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眉市国土资公〔2009〕10号
  经眉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地块编号 宗地位置 面积(亩) 土地用途 出让
  年限 起拍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规划要求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其他条件
  5112002009
  (拍)016 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琼海路(诗碑路) 12.8 住宅商业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1025 205 ≤2.5(多高层);≤3.5(纯高层) ≤30﹪(多高层);≤26﹪(纯高层) ≥35﹪(多高层);≥40﹪(纯高层) ≤21米(多层);≤50米(高层) 建筑风貌应按《眉山城市风貌规划》要求执行。
  5112002009
  (拍)017 东至铁二局住宿区,南至商住楼,西至颖州北路,北至商住楼 1.6 住宅商业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86 17 ≤1.8(多层) ≤33﹪(多层) ≥33﹪(多层) ≤15米 该宗地位于火车站片区,建筑风貌应按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和符合眉山城市风貌规划要求。
  地块用地面积以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宗地图面积为准。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工作由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到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11月21日至2009年12月10日,到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10日17时(以银行书面通知到达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买保证金帐户为依据视为交纳)。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09年12月10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9年12月11日10:00时在眉山市眉州大道市国土资源综合办公楼1-3室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举行。
  七、联系方式与竞买保证金帐户
  联系地址:眉山市眉州大道市国土资源综合楼1-3室
  联系电话:0833-8168390
  联系人: 何小姐
  帐户名称:眉山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眉山市支行
  帐号:51001697208050674005
  必须备注事项:公共交易保证金(5112002009(拍)016号地块竞买保证金;5112002009(拍)017号地块竞买保证金)
  详情见:四川省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 http://www.sclr.gov.cn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msggzy.com.cn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眉山市国土资源局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