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登记公告
(2008)第81号
坐落于眉山市东坡区诗书路中段东坡镇陈志强等集资户综合楼一单元4楼2号(建筑面积:98.75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970007,建设单位:东坡镇陈志强等集资户)的房屋。何淑芬于2008年7月2日到眉山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该房屋所有权转让方为马忠南,购房方为何淑芬。购房日期:1997年10月10日,付房款日期:总房款为35683元(1997年10月10日签订合同时先付10000元,余款25683元在协议签定后45天内付清)。如有对该房屋产权转移持有异议的单位、个人或其它组织,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如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该房屋权属登记。
(联系电话:8108191)
眉山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00八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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