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眉山市志》资料启事
www.msxh.com】     2008-7-4 9:59:01  来源:眉山市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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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首轮修志工作已全面启动,为了提高《眉山市志》的资料性,增强学术品位,凸显地域历史文化特色,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广泛征集如下资料:

一、人物资料

凡在1997年至2012年12月31日,眉山籍和在眉山工作过的客籍人士,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在征集之列。

1、少将(含副军级)以上人士、一级战斗英雄、一等功臣、革命烈士、老红军。

2、正教授、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主任医师、正高级编审、正高级翻译、正高级建筑师、正高级会计师、正高级审计师、正高级评估师等。

3、国家一级演员、一级编导。

4、奥运会铜牌以上获得者、全运会铜牌以上获得者、国际单项竞技比赛铜牌以上获得者、国家一级运动员、一级教练员。

5、省级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企业家”、全国先进生产(工作)者(含国家人事部和条线部门联合表彰的人士)等。

6、眉山籍国内外博士、旅外学者、国内外著名画家、国内外著名作家、国内外著名音乐家、国内外著名书法家、国内外著名金石家、国内外著名鉴定师等。

7、名僧、名道、大主教、历代名医及有影响的民间艺人、能工巧匠、发明家等。

8、其他成绩卓著的社会贤达。

(以上人物征集请提供2寸正面照及工作照各一张)

二、文献类

1、老照片(人物、建筑物、环境等),反映衣、食、住、行方面的。

2、以眉山的人、事、物为对象的传记和文史资料。

3、谱牒、世系表等。

4、古墓志铭、碑刻、石刻、木刻(以拓片形式提供)。

5、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眉山籍作者独著书目(为考有实据,望能赠送相关书籍)。

6、眉山土语、俗语、谚语、民谣、传说、歇后语、流行语、词义演变等方言俗语等。

三、征集资料要求

1、人物资料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地、出生年月日、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和职务职称、主要简历和业绩、何时获何称号及授予单位、通讯地址与电话。

2、已经去世的人物,应包括生卒年月日、个人履历、生前近期照片,主要业绩和著述,报刊报道及社会评价等。

3、资料信息可以文字、图片、音像、网络等多种形式提供。

符合上述收录要求的有关人物、文献资料的知情人,均可提供资料,资料暂难收集完整的,可提供线索。对提供资料或线索者,将按照入编资料情况发给稿酬。征集时间截至2012年12月31日。

地址:眉山市市政中心四楼地方志办公室

电话:(0833)8168566 (0833)8169289

邮箱:scmss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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