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眉山电力公司纪委正式向首批11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颁发聘书。这11名监督员的“上岗”,为眉山电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增添了全新的力量。
据介绍,这11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是由该公司从本部机关及各基层单位精心挑选的。在为期一年的聘期内,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一方面要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方针政策,宣传国家电网公司、四川省电力公司、眉山电力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要求,协助公司纪委、纪检监察部门以及本单位开展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并要注意发现本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先进典型事例和先进人物,及时真实地向公司纪检监察部报告本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特别是重点监督各级干部、关键岗位人员正确行使职权的情况。
同时,根据公司党委的统一安排,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要对公司的专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有关业务部门的工作也要开展监督检查,促进规范管理,防止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并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实际情况,收集广大职工的意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进行深入的研究,对全局廉政建设提出建议、意见。
公司纪委还明确规定,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有权利参加公司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和其他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会议,开展有关监督检查、调研活动;根据工作需要查阅有关文件、资料,获取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信息。有权利了解所反映和传递的有关检举、控告的办理情况。
公司将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每半年召开一次座谈会,汇报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情况,分析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针对存在的不足研究制定措施,防范廉政风险。(完)(周进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