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当仁寿县人民法院文宫法庭办案人员将执行到位的40余万元工资分发到农民工手中时,赵常洪等10位农民工紧紧握着办案人员的手,激动地说:“感谢法官为我们追回血汗钱,为农民工撑了腰!”
2007年8月,赵常洪等10位农民工因与秦某及四川某路桥工程局第三工程处劳动报酬纠纷起诉到文宫法庭。这是该庭受理的第三批农民工起诉二被告给付劳动报酬的案件。法庭通过审理,于今年1月29日作出判决,判令二被告立即给付10名原告拖欠的工资40余万元。二被告未按期履行义务,赵常洪等10位农民工于3月7日向法庭提出执行申请。
根据前几次执行同类案件的成功经验,法庭办案人员及时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并迅速查找到了被执行人的资金下落,依法将其工程款冻结。此后,办案人员反复做被执行人的说服解释工作,最终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将40余万元民工工资打入了法院在银行设立的专户。
随后,文宫法庭举行了农民工工资发放会。庭长汪智勇带领全庭干警将40余万元工资款分发给农民工。赵常洪等10位农民工拿着一沓沓属于自己的钞票,激动得热泪盈眶,纷纷向法官表达着感谢之情。(姚继发 陈淑英 记者 廖文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