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刘建兵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2008年4月28日眉山市东坡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
任 命
刘建兵同志为眉山市东坡区林业局局长。
免 去
贺俊明同志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王泽华同志眉山市东坡区林业局局长职务。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