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志忠、贺俊明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属各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
接中共眉山市委眉委[2008]135号文,区委同意:
杨志忠同志任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常委;
免去贺俊明同志中共眉市东坡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组织部
2008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