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深化科技特派员工作助推农业大变样
www.msxh.com】     2008-4-23 9:23:29  来源:眉山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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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眉山市为深化科技特派员工作,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人事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联合下发《关于选派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团队助推“农业大变样”的意见》。主要内容是:

一、选派科技特派员到农村创业服务是实施以工促农、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重要突破口。提出在新形式下,深化科技特派员行动,必须坚持城乡一体开发,用政治的、经济的眼光审视这项工作,强化各级部门选派科技人员到农村创业服务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必须以人为本,用好用足中央和省、市有关政策,激发科技人员服务“三农”的内在动力;必须创新机制体制,完善利益联合机制,加强政策保障和激励,促进由传统的科技推广服务向创业服务转变;必须紧贴市县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呼应广大农民创业致富的强烈期盼,引领科技人员在创业中开展服务,在服务中创新创业,努力形成政府、农民和科技人员多赢格局。 

二、以优势农产品产业带、产业基地、示范园区为平台,组建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团队 

(一)选派方式。实行团队选派,按产业和项目选派。 

(二)服务期限。派出人员脱产到项目点工作2 年。服务期满,根据项目发展需要和本人意愿可适当延长。 

(三)工作任务。指导农民创业致富;培养新型农民带头人;

指导组建农民专合组织;帮助农民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一村一品发展;创新运作模式,组织开展科技惠农服务;利用自身的技术、智力、资金、信息等生产要素创业致富。 

(四)选派程序。科技特派员选派要注重思想政治素质好,对农业、农村、农民有深厚的感情;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有强烈的创业愿望。其中,团队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明确选派方向。区县委组织部(人才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优势农产品产业分布情况进行调查,在征求产业带有关乡镇意见的基础上,按产业或项目组建和选派团队。团队的服务范围应覆盖市委、市政府确定的475个专业村和 22个专业乡镇,涵盖市县重点打造的 22个拳头产品。

市级有关部门由市科技局牵头、市人事局配合,组建优质生猪、奶业、果蔬、竹木、水产品创业服务团队。 

2.落实选派人员。创业服务团队组成人员主要从区县涉农部门和科协等群团组织中产生,也可从有代表性的农村专合组织和乡土人才中产生。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基础上,由区县委组织部(人才办)择优选派。原则上一个产业确定1个团队,每个团队成员 3-4人。产业带较宽的,可视情况确定2个团队。原“乡村人才开发示范行动”选派的科技特派员一并整合选派。 

3.组建服务团队。团队负责人可选择团队成员;安排团队负责人担任项目点所在乡镇科技副乡镇长(不占领导职数,主抓产业发展和创业服务工作,不承担其他具体工作);团队其他成员安排担任有关专业村党支部副书记或村主任助理。团队选派工作 5 月上旬前完成,5 月中旬到位。团队组成人员名单分别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和市科技局备案。 

三、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鼓励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团队以技创业,实现带头创业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创业致富的有机统一    

创业服务团队可采取以下方式,与产业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专合组织、专业大户等建立利益共同体,依法照章取得收益: 

(一)出资领办、创办经济实体; 

(二)资金入股;  

(三)技术参股; 

(四)技术承包;

(五)技术开发; 

(六)技术转让; 

(七)贸易合作; 

(八)返租倒包; 

(九)有偿承接乡镇产业发展外包服务。 

团队及其成员依托产业基地、生产单位和农民开展创业活动,应坚持平等协商、互惠互利、诚实守信、风险共担的原则,不得损害合作方和群众的利益;要正确处理创业与服务的关系,根据产业发展和群众生产需要所开展的科技惠民服务原则上不收取费用。 

四、建立和完善激励保障机制,为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团队干事创业创造环境和条件 

(一)权益保障。区县部门选派的科技特派员在派出期间,原单位保留编制,保留原职务,保留专业技术职务,保证工资、福利、奖金全额发放;不影响正常调资,不影响正常的职称评定,不影响正常的职务晋升;所在单位每月给予100元生活补贴;年度考核合格者,享受浮动一级工资待遇;因公发生的差旅费用由原单位核报。从农村专业协会、乡土人才中选派的科技特派员,由区县财政给予每人每月 100元的岗位津贴。 

(二)经费资助。区县从科技三项费中列支一点、财政资助一点建立专项资助资金,列入组织部门年度预算,每年给予创业服务团队不少于 3000元的资助,专款用于团队自身建设及创业支出。 

(三)表彰激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开展一次优秀创业服务团队评选表彰活动。对受表彰的优秀团队和优秀特派员给予重奖,并按规定优先评定技术职称、优先评审科技成果、优先支持项目所需经费,符合任用条件的,优先培养使用。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考核,努力实现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工作党委认可、群众满意 

(一)加强组织领导。整个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区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具体实施,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委农工办、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共同参与配合。在市科技局设立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市科技特派员工作日常事务。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区县要明确团队负责人工作职责、团队下村工作制度、工作汇报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督查通报制度,加强团队的日常管理,确保创业服务工作卓有成效开展。 

(三)严格考核评估。创业服务团队及成员的日常考核主要围绕其服务的产业和项目进行,其中年度考核应组织服务对象就其项目完成进度和产业发展效果进行满意度测评。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根本价值取向,凡群众满意度低于 80%的,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满意度低于 50%且群众意见较大的,不能确定为称职;经组织综合考核评估,对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团队或团队成员,由区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商有关部门予以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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