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贺俊明 余浩同志任免职通知
www.msxh.com】     2008-4-23 15:05:31  来源:眉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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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贺俊明 余浩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眉山市人民政府第四十三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贺俊明为眉山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余浩为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免去:

余浩的眉山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眉山市人民政府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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