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兰文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眉山市人民政府第三十八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兰文军为眉山市监察局第一监察分局局长;
胡宝林为眉山市监察局第二监察分局局长;
邓德均为眉山市监察局第一监察分局监察员;
郑强为眉山市监察局第一监察分局监察员;
余永忠为眉山市监察局第二监察分局监察员;
王泽华为眉山市监察局第二监察分局监察员;
郭强宁为眉山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局长;
曲红为眉山市政府新闻宣传办公室副主任;
杨海涛为眉山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勇为眉山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刘长明为眉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
李晓莉为眉山市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魏忠鑫为眉山市移民安置办公室副主任;
彭晓宇为眉山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免去:
兰文军的眉山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郭强宁的眉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德怀的眉山市规划和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
隋敏杰的眉山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魏忠鑫的四川省通济堰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胡昆明的眉山市移民安置力、公室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眉山市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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