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眉山市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
(2008年2月4日中国共产党眉山市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眉山市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08年2月4日在眉山举行。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29人,列席199人。
市纪委常委会主持了会议。会议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安排部署了全市2008年反腐倡廉工作。全会审议通过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吴小可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奋力推进科学发展、倾情造福眉山人民提供纪律保障》的工作报告。
市委书记蒋仁富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员领导干部和市法院、市检察院的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区县党政主要领导、市级各部门和有关方面的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会议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切实增强责任感,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会议指出,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始终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不断提高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处的威慑力,努力推进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奋力推进科学发展,倾情造福眉山人民提供纪律保障。
第一,狠抓监督检查,确保党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切实加强对贯彻科学发展观、工业强市、现代农业发展、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配合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市场价格调控、节能减排、土地管理、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第二,狠抓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抓好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深入治理领导干部以各种形式收钱敛财、违规插手市场交易活动等方面的问题。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第三,狠抓案件查处,坚决惩治腐败。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案件。坚决查办损害民生、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土地管理、矿产资源开发、组织人事、司法等领域的案件。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
第四,狠抓行政效能建设,提升软环境建设水平。继续执行软环境建设的一系列制度。制定实施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市区县联动的电子监察系统。严肃查处损害发展软环境的人和事。
第五,狠抓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民生工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环境污染、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管,切实维护资金安全。继续治理教育和医药购销、医疗服务领域的不正之风。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
第六,狠抓制度建设,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推进分行业派驻纪工委(监察分局)、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政府采购办公设备标准化配置等预防腐败试点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推进财政管理制度和投资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第七,狠抓监督制约,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透明权力运行。
全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加强自身建设,把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成为“公平正义之家”。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奋力推进科学发展、倾情造福眉山人民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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