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月25日从眉山市东坡区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区政府将于3月1日起向农民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从2007年12月至2008年1月,东坡区已在土地乡、复兴乡、白马镇进行了颁证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受到了农民的普遍欢迎。针对即将进行的颁证工作,农业局工作人员表示:“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施行后,广大农民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工作不仅是落实农村政策、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迫切需要,而且也是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
据悉,2008年东坡区土地颁证的范围是除三个已试点乡镇以外的23个乡镇(街道)的所有承包农户。,整个颁证过程将持续到4月30日结束(完)(胡俊明 实习生盛燕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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