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www.msxh.com】     2008-2-20 11:31:25  来源:市两会报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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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8年2月20日眉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眉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杨成学院长所作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一年来,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执行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依法全面履行审判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在中共眉山市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方针,全面履行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调节民事、行政和其他社会关系,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强化执行工作,稳步推进法院改革,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保障和促进眉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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