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8年2月20日眉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眉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蒋仁富主任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眉山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切实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开创了新局面,树立了新形象,为保障和促进眉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贡献。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围绕我市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取向,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切实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为促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