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兵向大会作检察院工作报告
www.msxh.com】     2008-2-18  来源:市两会报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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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兵向大会作检察院工作报告

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8年2月18日

在眉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市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府的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眉山”的全市工作主题,切实履行检察职责,大力推进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促进眉山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提供了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

一、拓展思路谋发展,确立“三年创一流”奋斗目标

按照市委对全市检察机关“风清气正,团结和谐,开创新局面,树立新形象”的要求,市检察院新一届领导班子着眼长远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立足当前脚踏实地扎实工作,在客观分析全市检察队伍和工作状况的基础上,审时度势,科学求实地提出了全市检察工作“夯实基础促发展,拼搏三年创一流”的工作思路,确定2007年打基础,2008年大发展,2009年力争跻身全省检察机关先进行列的阶段性奋斗目标。围绕目标层层发动,统一干警思想,细化工作措施,精心谋划2007-2009三年工作,狠抓各项检察工作和检察班子、队伍建设。全市检察事业在过去发展基础上,朝着又好又快的方向迈出了新的步伐。

二、充分履职护发展,整体推进2007年各项检察业务

2007年,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找准工作着力点,采取坚决措施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整治东坡区社会治安,开展惠民行动、全民创业和“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实现“四年四个大变样”等一系列重要决定和重大部署。

——集中力量整治东坡区社会治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围绕实现“东坡区社会治安一年实现根本好转”、“三年建成平安市”的目标,全市检察机关与两级公安、法院等部门并肩作战,密切配合,累计批准逮捕公安机关移送的犯罪嫌疑人1141人,提起公诉1352人。

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全年批准逮捕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恶势力团伙犯罪嫌疑人75人,提起公诉57人;批准逮捕杀人、抢劫、故意伤害、绑架等暴力犯罪嫌疑人337人,提起公诉396人;批准逮捕抢夺、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嫌疑人413人,提起公诉418人。 “4.2”枪案涉案被告人经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5人被判处死刑。

依法打击影响稳定破坏发展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聚众扰乱公共秩序、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等群体性事件中的刑事犯罪嫌疑人20人,提起公诉25人;批准逮捕盗窃工业企业财物、破坏生产经营的犯罪嫌疑人50人,提起公诉55人,为“工业强市”提供法治保障。唐光齐、杨永国为首的盗窃犯罪集团,在彭山县等地疯狂盗窃工业企业原材料、电线电缆设施作案30起,涉案金额100万余元,经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后,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坚持快捕快诉。制定并认真落实了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刑事诉讼中提前介入的若干规定(试行)》,切实将检察监督关口与配合的着力点前移到侦查阶段。健全机制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加速了检察环节办案节奏,保证了集中整治斗争中无一件案件在检察环节梗阻。全年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对637名嫌疑人的侦查工作中,提前介入率接近50%。批捕案件当年办结率达到100%,公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3%,均为历年最高。

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参与农村突出治安问题集中整治9次,批准逮捕195人,提起公诉96人;参加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7次,批准逮捕破坏“三电”设施案件26人,提起公诉19人;参与城市社区突出治安问题集中行动15次,批准逮捕67人,提起公诉136人。认真参与平安创建,两级7个检察院继续保持“平安单位”称号。

——深化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惩防并举,认真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全年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52件61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800余万元,达到设区建市以来新高度。

着力查办城镇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围绕实现“城市大变样”目标,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中的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立案查办发生在该领域商业贿赂中的职务犯罪案件13件14人。6名区科级干部在城建项目土地出让、工程发包、招投标等环节收受贿赂落马。

着力查办危害民生的职务犯罪。高度重视举报发生在社保、教育、医疗、农村基层组织等领域的犯罪线索,初查后立案查办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27件33人,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护了群众的发展热情。仁寿县7名乡镇邮政代办员非法侵吞400多储户储蓄存款248万余元分别被立案查处。

着力查办新农村建设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加强对农村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土地征用、移民安置等领域犯罪线索的核查,立案查办危害新农村建设的职务犯罪案件13件14人,促进了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查办大要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侦查办案一体化指挥机制的作用,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提高了办案质量,起诉到法院的职务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连续五年保持100%,受到省检察院肯定。通过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着力提升办案效果。围绕市审计局原局长钟建初受贿犯罪主线深挖细查,牵出19件职务犯罪串案,其中钟建初受贿240余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500余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4年。

着力提升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专业化水平。认真按照高检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开展预防工作。以抓队伍业务培训、抓案件预防、抓典型职务犯罪调查研究,抓源头治理为重点,着力提升预防专业化水平。针对查案中暴露出发案单位管理上的问题,发出预防职务犯罪建议书47份,提出预防建议126条,促成发案单位完善制度64项;在税务、电力、烟草等行业开展预防警示教育活动25次;开展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邮政、林业等重点领域中的职务犯罪预防调研,提出预防对策23项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在重大工程项目“成都——黑龙滩快速通道”建设中开展了同步预防,为2个项目提供了对85个被查询单位行贿记录查询服务。

——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活动相结合,不断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为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履行了职责。

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刑事案件17件20人;监督纠正不应立案而立案5件9人。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决定不批捕176人,不起诉73人;对应逮捕而侦查机关未提请、应起诉而未移送审查的漏犯或漏罪,追捕29人,追诉8人。

加强审判监督。全年列席审判委员会讨论刑事案件33件。对认为量刑畸轻畸重、有罪判无罪的案件提出抗诉4件,已改判1件。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83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或提请抗诉22件,法院已审结5件,改判5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被采纳,法院已审结9件,改判8件。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全面完成驻眉山监狱检察“县改市”工作,已接收兴文监狱派驻检察工作。办理在押人员犯罪案件2件9人。审查呈报提请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307件,发现并建议不予呈报减刑2件。依法监督纠正刑期计算错误3件。开展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核查出漏管、脱管149人和42人,已分别纠正55人和29人。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全市检察机关把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作为检察工作的主线,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

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未成年人、初犯、偶犯、过失犯和主观恶性较小的662名轻微犯罪嫌疑人依法适用轻缓刑事政策。对没有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准逮捕13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决定不起诉69人;对起诉到法院的455人,依法建议法院从轻判处。有效利用刑事和解手段化解社会矛盾。办理因交通肇事、邻里纠纷等引发的轻微犯罪刑事和解案件79件。以丹棱县检察院为试点,在全省首批建立了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社区(村社)干部和家属共同参与的被不起诉人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将5名被不起诉人纳入社区矫正,取得良好效果,其做法在全省推广。

用心办理涉检信访和其他涉法上访案件。转变思路办理涉检信访案件。采用耐心说理与依法退赔相结合的手段,化解了当年受理和历年积存的全部19件涉检信访案件,其中依法退还2起申诉案件当事人被扣款物61万余元,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全年涉检信访进京到省“零上访”。积极防范,在2007年内基本杜绝新的涉检信访案件产生。总结推广了“接待要周到、风险要告知、疑惑要消除、困难要帮助、出路要指明”的“五要工作法”办理检察机关受理的申诉、信访案件,当年受理的不服司法机关正确处理决定的申诉、信访案件息诉罢访率达到100%,其做法在全省检察长座谈会上进行了交流。

三、夯实基础促发展,深入推进法律监督能力建设

大力加强检察班子和队伍建设。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化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内涵认识。精选正反典型案例12件,组织7次“以案析理”活动,引导干警深刻领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质要求;为全市202名应建档的检察业务人员全部建立了个人执法档案,完善了干警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监督机制。认真组织检察干警参加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宣教活动,全市检察班子和队伍坚定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信心和决心,加强了对科学发展观科学内涵的理解,增强了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明确了“四位一体”的战略部署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充分认识到加强党的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扎实开展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和“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深入查找检察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为民、开拓、务实、清廉”方面存在的问题,大力倡导省检察院提出的“六好”作风。全市检察干警捐资16万余元,用于改善贫困地区、城市社区基础设施,救助贫困群众,关爱留守学生。结对73户群众担保助贷创业小额贷款100余万元。市检察院对6个区县检察院开展了巡视督察工作。大力实施“人才强检、素质兴检”工程。举办全市司法警察技能培训、侦查监督办案技能竞赛等业务培训班6期,成功承办了全省司法警察技能大比武眉山片区的比赛。大力引进人才缓解检察官断层问题。选调2名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公招7名本科生充实检察队伍,考调3名具有法律资格的人员充实到两级院的业务部门,13名检察干警参加司法考试顺利通过。加强先进典型的培养和宣传,推出了一批在全省、全市有影响的先进干警典型事迹。

进一步完善内外部监督机制。认真贯彻《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两级检察院分别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13次和8次;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1次,接受政协委员评议工作5次;办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议案和人民代表转办案件10件,其中市人民检察院直接办结并回复6件。完成了全市人民监督员换届聘任工作,聘任第二届人民监督员39名。聘任2名民主党派人士担任市检察院特约检察员。探索建立匿名举报线索检察机关内部例会通报机制,加强内部不同业务部门之间的监督制约。市检察院与四川大学法学院签署协议,在共同培养司法人才、司法理论研究与实践运用、专家咨询、信息资源共享等方面建立面向长期的“院校合作”机制。大力加强保障能力建设。在市委、市政府重视支持下,市检察院投入资金210万元改善检察装备。在全省市级检察院率先建成运行检察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展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2007年全市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和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2007年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检察工作机制建设与“三年创一流”的要求不相适应。检察机关发展资源整合不够,工作合力还没有完全形成;“三年创一流”的目标还不具体,与之相适应的目标管理、督查指导和奖惩激励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装备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任务仍较艰巨,检务保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与“三年创一流”的要求不相适应。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后备干部储备不足,班子老化和领导干部青黄不接初现端倪;队伍整体学历层次还不高,高层次专业人才和综合性实用人才短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性不够,履职不到位,群众工作意识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本领不强,创新意识、创新激情和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在一些干警身上仍然存在。

三是业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与“三年创一流”的要求不相适应。诉讼活动监督在全市检察机关发展不平衡,监督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检察信息化建设成果的运用不够等。

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在市委领导、人大关心、政府支持和政协帮助下认真解决。

四、聚精会神抓发展,全力做好2008年各项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2008年全市检察机关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强化法律监督,切实提高监督能力,为推动四川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保障。

着力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以履行好检察职责作为服务发展的根本途径,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市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大局中,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倾情造福眉山人民。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服务发展第一要务。依法打击破坏工业强市战略实施的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进一步加大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领域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的法律监督力度,努力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同时,在法律框架内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更加注重现行政策对执行法律的指导作用,严格按照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原则,理性执法,做到打击犯罪与保护发展的有机统一。

着力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眉山建设。切实巩固东坡区社会治安集中整治成果,整体推进全市社会治安集中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权利、人身民主权利犯罪,维护稳定,保障民安。继续深查在劳动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领域中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改善民生。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民权。继续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切实办好涉检信访案件,有效防范群体性事件,倾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民和。

着力优化机制,激发眉山检察事业发展活力。优化检察资源配置,形成发展合力。进一步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继续推进检察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建设。不断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积极开展特约检察员工作,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院校合作”机制。建立与“夯实基础促发展,拼搏三年创一流”相匹配的检务保障、目标督查和奖惩激励机制。

着力建设一流的班子队伍,夯实眉山检察事业发展基础。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以巩固发展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成果,大力开展“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作风大转变”主题活动为载体,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为重点,以深化作风建设为关键,全面加强检察思想政治建设。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警思想,使全体检察干警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谋划全局、推动工作和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继续组织实施全市检察人才工程,进一步优化检察队伍年龄、文化、知识结构。大力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使广大检察干警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全市检察机关决心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以各位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为推动,开拓奋进,激情拼搏,求实创新,科学发展,坚定不移地把眉山检察事业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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