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市政协委员 赵 樱
“人民调解是建设和谐社会与保障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不伤感情、成本低、效率高的特点,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一项工程。”市政协委员、市司法局局长赵樱在接受采访时开宗明义道。
今年如何做?具体讲,要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在继续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的同时,探索运用人民调解手段化解新领域、新类型、新形式社会矛盾纠纷的方法和途径;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工作预防矛盾纠纷的作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贴近群众基础、网络健全的优势,及时准确掌握矛盾纠纷信息、苗头和掌握、了解社情民意,在主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及时向基层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发阶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工作法制宣传教育的作用,积极引导广大人民调解员在纠纷调解中有针对性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遵纪守法,依法律、按程序主张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要搞好调解队伍的建设,巩固、完善、发展人民调解组织,特别是加强村(居)和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要逐步建立起与人民法院联系会议制度,积极探索并逐步健全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有效机制,整合司法资源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形成更加有效的工作合力,切实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司法助理员派驻基层派出所制度,做好轻微治安事件和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