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二届眉山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政协第二届眉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8年2月16日政协第二届眉山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眉山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认真审议并一致同意苏灿同志代表政协第二届眉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07年,市政协在中共眉山市委的领导和省政协的指导下,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扎实推进政协各项工作,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履行职能建言献策、关注民生促进和谐、弘扬东坡文化、对外友好交往、政协宣传工作、人民政协理论研究、政协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会议同意2008年政协工作意见。会议要求,市政协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市二届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搞好政治协商,开展调研视察,做好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宣传和开放,推进自身建设,全面履行职能,为助推眉山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造福眉山人民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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