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县的胡春香是一个先天性没有四肢的重度残疾人,她和丈夫徐长龙都没有工作,两个孩子正在上小学,家里的生活主要靠胡春香摆地摊和徐长龙打临时工及每月几百元的“低保金”维持。
为了尽可能租到便宜点的房子,胡春香和丈夫经常带着孩子搬家,居住的不稳定给一家人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今年我在紫薇街租了一套房子,房租1800元,政府补贴的廉租住房补贴金就有1728元,有了这钱,我就再也不用东搬西搬了,真是太好了。”胡春香感慨地说,“去年从申请到拿到住房补贴,前后不过一个月,我真的没想到会这么快。”
11月28日,租住在下岷江路43号的何孝群高兴地告诉记者:“我今年57岁了,下个星期我就可以领到租房补贴了。尽管现在天气一天比一天寒冷,但政府的廉租房制度,好像冬天里的一把火,让我从心底里感到温暖。”彭山县何孝群朴实的一句话道出了低收入家庭和低保家庭的共同心声。
截止11月20日,仅彭山县就有336户家庭享受了廉租住房补贴金,并为像胡春香这样的174户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发放了租金贴租补贴14.1万元,另有180户家庭被安置在房管局直管公房内,且每户每月每平方米核减2.3元,其中特困户、五保户免租金。
目前,彭山县重点解决的是城市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主要采取租金贴租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形式。在实物配租方面,优先考虑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廉租房建设是今年彭山县的民生工程之一,为确保廉租住房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该县成立了廉租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彭山县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彭山县城住房保障规划(2008—2012年)》。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切实改善县城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状况,逐步把最低收入、低收入、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人人有住房的目标,在2012年前,彭山县将建廉租住房约240套,面积约1200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约500套,面积约30000平方米,并将住房地址考虑在交通便利、公共配套设施齐全的地段,以减少这些家庭的相应支出,真正体现以人为本。
相关链接:最低收入或低收入家庭须具备条件:一是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家庭年人均收入4500元以下的家庭;二是原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定的12平方米;三是县城区范围内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且居住满两年(含两年)以上的。 旷小岭 本报记者 吴艳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