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关于杨静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眉东府人〔2007〕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经2007年8月1日区人民政府第四十三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 命
杨 静同志为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窦 斌同志为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法制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曾翔同志为眉山市东坡区招商引资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 去
苟庆文同志眉山市东坡区文化体育局(新闻出版版权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二OO七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