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单位(人)向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厅窗口报送申请材料;
(二)省农业野生植物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办理批件。
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需要评审的,评审时间为4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政府政府服务中心农业厅窗口:(028)86958137 省农业野生植物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028)85505529 投诉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28)86936179、86942671 省农业厅:(028)85505816 网 址: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www.scz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