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障轄区环境安全,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最近,东坡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区境内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制糖企业实施限期治理。
整治目标、范围和时限。区境内排放废气没有治理设施,不能达标的所有制糖企业,都列入限期治理范围。列入期限治理的企业必须在2007年10月15日前完成治理任务,并经过运行监测验收合格,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区人民政府成立了东坡区污染限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工业污染源综合整治和限期治理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各制糖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切实提高治理意识,组织专人,制定方案,限期完成治理任务。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积极引导种蔗农户调整结构,种植蔬菜或其它产业,大力推广“一村一品”等工作。
全程跟踪,依法关闭。区环保局、区经委及区政府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程跟踪,加强监管,按照省经委、省环保局考核验收工作办法、标准和要求,对制糖企业限期治理工作进行督查和组织验收。对逾期不能完成治理任务,无法实现达标排放的制糖企业,区人民政府将坚决予以关闭。(环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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