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
www.dp.gov.cn  2007-5-11 14:47:41   来源:眉山市东坡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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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 

批转《中共眉山市东坡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  区级各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 

区委同意,现将《中共眉山市东坡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批转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 

2007年5月7日 

中共眉山市东坡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关于有关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的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的宣传报道 

区人代会会议和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是我区国家权力机关行使职权的基本形式,也是人大宣传工作的重点。  区新闻中心等新闻单位要集中力量对会议进行深入报道。 

(一)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宣传报道 

1、制定宣传报道计划。按照大会秘书处的统一安排,根据大会的议程和内容,拟定会议宣传报道方案。安排部署宣传报道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保证大会的各项新闻宣传报道任务落到实处。 

2、突出宣传报道重点。人代会召开前,区级各新闻单位要集中力量重点宣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制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报道区人大代表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典型事迹。大会期间,要重点报道大会的开幕闭幕、主席团会议、代表团会议情况;代表审议各项工作报告的情况;代表提出议案、意见建议情况和答复代表质询案、询问案的情况;  大会组织的重大活动及社会各界对大会的反应。大会闭幕后,要及时刊播代表审议发言摘要及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工作报告、决议、决定和有关文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3、充分发挥不同媒体特点。区人大常委会要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在互联网上建立和完善自己的公共网站。  区新闻中心要根据自身特点,按照大会秘书处的要求,采取大会现场直播、多媒体现场演示,开设人代会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等多种宣传形式,进行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的新闻报道,广泛宣传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当家作主,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具体实践,切实提高会议宣传报道水平。 

(二)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宣传报道 

对常委会会议的宣传报道,除继续抓好对会议召开时间、建议议题、会议基本情况、审议通过决议、决定等程序性报道外,要根据监督法的规定,突出三个方面的宣传重点。 

1、加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宣传。在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区人大代表对专项工作报告所涉及的有关工作进行视察、专题调查研究,随行参加活动的区新闻中心记者、区人大通讯员、信息员要及时宣传报道。会议期间要重点报道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发言内容摘要以及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审议结束后,区新闻中心和区人大常委会《公报》、人大网站要及时刊播常委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刊播“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执行人大常委会审议情况的报告,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2、加强计划和预算监督、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的宣传。区级新闻单位要对常委会审查批准区本级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以及审计工作报告时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和意见建议进行综合报道。审议结束后,区新闻中心和区人大常委会《公报》、人大网站要及时刊播常委会听取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刊播区人民政府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的报告,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3、加强审议执法检查报告的宣传。常委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区级新闻单位要及时刊播。会议期间,对组成人员就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评价、意见、建议的审议发言要进行综合报道。审议结束后,区新闻中心、区人大常委会《公报》、人大网站要及时刊播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刊播“一府两院”对其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区新闻中心要不断提高对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宣传报道质量,既要加强对会前、会中、会后的报道,还要抓住与会议有关的新闻进行跟踪报道。 

二、加强经常性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 

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经常性人大工作的宣传是新闻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区级各新闻单位应坚持不懈地努力,不断拓宽宣传报道广度,加强宣传报道深度。 

(一)加强对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的工作情况的宣传报道 

常委会要认真组织新闻单位记者、人大通讯员,积极参与人大的一些经常性工作,及时宣传报道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情况。重点宣传报道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开展视察、议题调研,开展普法和依法治区的情况,常委会召开重要会议和组织重大活动的情况。报道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其他相关工作的情况。 

(二)加强对代表履职情况的宣传报道 

区新闻中心记者、人大通讯员要主动追踪采访报道各级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行代表职务的情况,特别是要突出报道最基层一线代表的意见,反映他们的心声。对市、区人大代表的集中视察活动,要派记者随行采访,作进程式报道。对“一府两院”办理人代会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要进行追踪报道。 

对人大代表广泛联系选民和人民群众,为群众办实事的典型事迹采访报道。 

(三)加强对外宣传工作力度 

区人大常委会和新闻单位每年都要组织力量撰写有份量、有力度、有深度的新闻稿件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播,充分运用消息、通讯(含特写、系列报道、调查报告)、言论、摄影图片等不同新闻表现形式,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经常性工作的宣传,突出宣传效果,扩大宣传面。 

三、加强宣传报道工作的措施 

(一)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 

要落实领导和工作机构负责新闻宣传,加强与区新闻中心的联系,为人大宣传工作提供服务。区新闻中心要落实一名领导负责抓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制定新闻宣传计划,组织落实稿源,不断提高新闻宣传质量。 

(二)加强人大通讯员队伍建设     

区人大常委会要建设一支通讯员队伍,在机关各委室、各乡镇人大主席团、  区新闻中心确定一名同志为区人大通讯员(区新闻中心为负责采访人大工作的记者),保持相对固定。每年召开一次通讯员培训、联系会议,通报组稿、用稿情况,开展业务培训,交流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经验,不断提高通讯员业务水平。 

(三)严格稿件审查 

区人代会的稿件审查,按大会秘书组制定的审稿制度执行。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的稿件(包括会议消息、需刊播的各项报告、决议、决定和其他文件),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其他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稿件,  由办公室主任或办公室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审签。其他新闻报道稿件,按照新闻报道的审签要求执行。 

(四)建立激励机制 

区人大常委会要每年举行一次区优秀人大通讯员评选活动,评选奖励人大新闻报道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