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提请任免张晓波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眉山市东坡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23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12条之规定,特提请任命:
张晓波同志为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王淑芬同志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志忠同志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请予审议。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华国
二00七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