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7年2月8日眉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眉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蒋仁富主任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努力增强监督实效,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市进程,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眉山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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