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二届眉山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协眉山市委员会工作规则》的决议
(2007年2月7日政协第二届眉山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眉山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认真审议并一致通过《政协眉山市委员会工作规则》。会议认为,政协第二届眉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依据政协章程,在总结过去政协工作制度基础上制定的工作规则,体现了新时期政协工作的特点,符合市政协履行职能的需要,是市政协工作应当遵循的基本规则。会议要求,市政协要依据工作规则,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切实推动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要进一步增强规范意识,自觉按工作规则办事,在制度建设上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创新,为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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