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眉山市一日游管理,保护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眉山市政府根据《四川省旅游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眉山的实际,日前制定了《眉山市一日游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中所称的“一日游”是指由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在眉山市行政区域及周边地区旅游景区、景点进行观光、游览,并于当日返回住地的旅游活动。
《办法》指出,从事一日游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旅游经营业务许可证和从业资格证,并应在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旅游经营者租用客车、船舶的,应当与具有旅游客运资质的运输企业签订旅游团队运输合同;从事一日游的旅行社,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的指导价格,可以在指导价格的幅度内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应向旅游者提供全天行程安排、活动内容及收费标准,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保险等。
此外,《办法》还规定了从事一日游经营活动的旅行社和驾驶员、导游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行程安排和活动内容、收取回扣、索要小费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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