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件
1、建设单位用地申请表
2、建设项目批准书(文件)
3、建设项目用地总平面布置图
4、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5、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
6、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7、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及备案登记表
二、审查
1、建设项目是否符合供地政策(圈外)
2、草拟并报局领导草签出让合同(圈外、出让方式)
3、审查并签署预审意见(圈外)
4、审查各类土地类别及其数量
5、审查有关图件是否符合要求
6、拟定“一书四方案”
三、报批
1、拟定请示文件并随有关材料报局长审查
2、经局长审定后报区政府签署意见同意行文
3、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查批准或转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批准或转报国务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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