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地单位(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组审查同意并由组长、村主任签字意见(盖章)后,报所在镇(乡、街道办事处)国土所。
2、填写农村建设用地呈报表,经所在组、村、镇(乡、街道办事处)审查同意后报区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审批。
3、缴纳税费。
4、区国土资源分局出据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