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陈玉平、王文同志试用期已满,经2006年9月12日区人民政府第三十五次常务会议决定:
陈玉平同志正式任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王 文同志正式任眉山市东坡区商务局副局长。
特此通知
二OO六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