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陈建为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 决定 (2006年 8月21日眉山市东坡区第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眉山市东坡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陈建为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