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组织好,党和政府今年每月发给我120元见义勇为救助金,加上老伴每月170元的低保金,我们老两口的日子过起来也就顺当多了。”8月4日,面对记者,82岁的李碧如快人快语。李碧如家住东坡区富牛镇牛路口街道居委会。1993年,李碧如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冒着生命危险勇擒窃贼,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
为了让见义勇为者流血不流泪,东坡区民政局、区综治办于今年1月建立“见义勇为公民长效救助机制”,专门救助见义勇为公民中的贫困者:凡是获得“区见义勇为公民”、“市见义勇为勇士”、“省见义勇为英雄”、“全国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的见义勇为者或因见义勇为牺牲者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中的1人,月收入低于340元(城市居民最低工资收入标准)的,无论城市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均按救助标准实施救助,每月由民政部门补足340元。经过对全区286名“见义勇为公民”的严格审查,有36人符合救助条件并成为首批享受该专项救助金的“见义勇为公民”,从今年1月1日起,他们每月都能领取80—150元的救助金。
东坡区民政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见义勇为公民长效救助金也是动态的,被确定的救助对象“到点”(救助对象是子女的,救助到18周岁,救助对象是本人或其父母的,救助到死)后,就不再实施救助,同时,对新涌现出符合条件的见义勇为公民也在不断地纳入这一救助范围。目前,又有多名见义勇为公民正在申报过程中。
这一机制的建立,有效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见义勇为、参与平安创建的积极性。今年,在盘鳌乡、通惠街道办事处、大石桥街道办事处等乡镇和街道,先后涌现出了勇追绑匪、抢劫犯的张克斌、蒋华贵等多名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全区干部群众共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50多人,为全区社会经济发展,尤其是工业的发展创造了稳定、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实习生潘雪莲本报记者汪开成田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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